青岛某家纺企业于2020年开发出“柿柿如意”花型,采用该花型的床上用品纯棉四件套一经推出就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爆款产品,迅速为权利人带来可观收益。但好景不长,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市场上就出现与权利人花型近似甚至花型完全相同但布料却采用低价的化纤材料的侵权产品,权利人不得不降低自己产品的售价,但销量仍大受影响。后权利人得知商和专律师事务所在家纺维权方面有丰富经验,就直接委托商和专律师事务所开展批量维权,律所接到委托后指派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并对侵权人发送警告信,对不能及时停止侵权的直接采取民事诉讼,将各侵权主体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经过一系列的维权行动,侵权产品明显减少,权利人的产品销售逐渐回归正轨。
商和专律师友情提醒家纺经营者,在面对侵权乱象时,要勇于亮剑,只有严厉打击不法侵权行才可以使自己的设计心血得到保护,也才会更有信心不断进行优质作品的创作,真正通过知识产权创造财富。同时,家纺经营者应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并力争做到如下要求:
1、对同一作品,可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采取版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相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不能仅依赖于单一的版权或商标保护,以避免被侵权时维权发生困难。
2、坚持原创理念,走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杜绝对花型图案“嫁接”、“盗版”等拿来主义的行为,别让抄袭、剽窃行为限制经营发展,使得家纺创新设计成为南通家纺业品质提升的保障。
3、在委托他人设计或与他人合作设计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权利归属,避免因权利归属不明,发生知识产权争议。通过受让、许可等方式取得知识产权时,审查转让或许可人的权属及权利期限,明确许可使用的类型、地域范围、使用期间等。
4、要时刻防范一件代发而侵权,“一件代发”(无货源模式)作为小微企业网店经营的一种模式,为网店经营者降低了经营成本和风险,但网店经营者应当审慎审查上游供货商以及商品的制造商等信息,防范因“一件代发”商品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带来的风险。我院已处理不少因网店经营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
5、家纺经营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除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外,情节严重触碰到刑法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除会被判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外,还会面临高额的罚金,很有可能在缓刑考验期内适用禁止令或在刑罚执行完毕后适用从业禁止令,影响今后继续从事家纺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